股东从自己的公司拿钱为何还需要缴税
老板一定要做到:公是公,私是私,公司是公司。切记不要错误地认为:公司是自己投资的,公司的钱就是我股东自己的。好多情形下就是因为股东个人随意从公司拿钱,竟然拿出来税务风险。给大家分享3个税务规定。
增值税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个税的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如:老师,我们公司在支付员工工资的时候都没有履行个税扣缴义务,请问需要缴纳罚款吗?有滞纳金吗?
答:是的,有罚款,0.5倍-3倍的罚款,但是没有滞纳金。
参考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199号)第三条 关于应扣未扣税款是否加收滞纳金的问题
按照《征管法》规定的原则,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无论适用修订前还是修订后的《征管法》,均不得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
参考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